来源:观点地产网
12月3日,新城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年服务框架协议以及新城框架协议。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于10月28日,江苏新城悦(新城悦服务的间接子公司)与王晓松(作为王振华的代理人及代表王振华)订立年服务框架协议。
江苏新城悦已有条件同意向王振华的关联公司(包括新城发展集团)提供或促使集团子公司向其关联公司提供若干物业相关服务,为期一年,于年12月31日届满。
截至年12月31日止年度,王振华的关联公司,包括新城发展集团根据年服务框架协议应付予集团的服务费的年度上限20亿元。
另外,于10月28日,江苏新城悦与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订立物业服务框架协议,为期一年,于年12月31日届满,根据物业服务框架协议应付予集团的服务费的年度上限16.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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