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流传李亚鹏“求饶”的录音说:“我们已经无路可走了。需要怎样我都可以,需要我跪下,需要我趴下都可以”。
这事虽然与万元有关,但其实背后与2亿元有关,还有一个房地产项目的融资。
我们查到与这事有关的4个法院判决书,下面具体分析。
李亚鹏投资的丽江公司在年成立,股东是李亚鹏和他哥哥李亚炜。
棱镜的文章说,丽江公司年以1.6亿元的价格拿下丽江束河共多亩地。
法院判决书显示,年时丽江公司共有三个股东,包括李亚鹏、他哥哥和另一位个人股东。
注:下面的主要信息来自于多份法院判决书。
一、为房地产项目融资
年1月9日,丽江公司和北京泰和签订《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包括以下内容:
1.北京泰和出资万元,获得丽江公司10%的股份。
2.北京泰和按照固定收益+超额利润方式分配利润,如项目亏损由原股东承担,保障北京泰和的投资资金安全。
3.如实际利润低于项目测算财务报告,丽江公司确保北京泰和实际获得的全部权益不低于1亿元。
4.项目开发周期为3年,3年期满北京泰和先行收回万元的固定收益。
北京泰和付清了万元,丽江公司在年7月进行工商变更,北京泰和成为丽江公司的股东。
二、承诺支付万元
棱镜的文章说,项目配置很高、投资大,但销售情况不理想,过程中曾引入信托资金。
棱镜的文章中北京泰和的律师说:
年4月,李亚鹏要将51%的股权作价1.94亿元卖给阳光壹佰。
但年公司什么都没有的时候,北京泰和用万买下10%的股权。到年项目开发得差不多了,51%的股权才卖1.94亿,相当于三四年前北京泰和投资的价格折半了。
北京泰和作为原股东对股权转让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北京泰和不放弃优先购买权,李亚鹏卖股权就不成功,就有了那条“求饶”的录音,当时是发在北京泰和几位关联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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