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年11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以来,各地国资委纷纷出台地方配套政策,结合地方实际情况,推动地方国企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提升依法治企水平。
在已出台配套政策的地方国资委中,普华永道选取了广东、江苏、山东、四川、云南等五个代表性省份,以及北京、上海、广州、天津、重庆等五个代表性城市合计10个分析样本,对配套政策进行对比与解读,以期为地方国资委后续出台政策文件和国有企业建设合规管理体系提供参考借鉴。
总体而言,以上地方国资委配套政策基本继承了《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的内容框架,但在合规管理组织职责、合规管理重点领域、合规管理运行及保障机制等方面也体现出各地国资委的思考。
01合规管理组织职责
明确党委会合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代表性样本:江苏):党委会负责全面领导和统筹推进合规管理工作,牵头研究合规管理负责人的人选、设立合规管理牵头部门,并对组织各层级的合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对合规管理重大事项提出意见,依法处理有关违规人员。
明确合规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代表性样本:江苏、广州):合规委员会承担合规管理的监督、组织及协调工作,应听取有关合规事项的报告、了解合规政策的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在重大合规管理事件发生时,作为统筹指导合规管理负责人、相关部门协同工作。
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推进合规体系建设第一责任人(代表性样本:广州):第一责任人作为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应当对重要工作、问题、环节、任务做到“亲力亲为”;还应牵头制定合规管理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法定程序,落实合规性审查制度。主要依据来自《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其中明确了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的主要职责。
明确合规管理“三道防线”组织架构(代表性样本:广东、江苏、山东、广州):参照风险管理“三道防线”,提出合规管理也应该建立“三道防线”。业务部门是防范合规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其负责人及业务人员应当承担职责范围内的首要合规责任;合规管理牵头部门是防范合规风险的第二道防线,同时也是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责任单位;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是防范合规风险的第三道防线,其中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适当性和充分性进行独立监督评估及合规审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职权范围内违规事件的监督、执纪、问责等工作。
02合规管理重点领域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提出市场交易、安全环保、产品质量、劳动用工、财务税收、知识产权、商业伙伴七项重点合规管理领域。各地国资委结合历年地方发生的风险事件、国资监管常见问题等,在七项重点合规管理领域基础上,新增部分重点合规领域。
根据统计,有10项合规管理领域在样本中出现频率大于等于3次,这些管理领域既有来自外部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有企业内控需重点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zlfa/7916.html